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2019年度立法计划》
2019年2月19日上午,省长刘国中主持召开2019年第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2019年度立法计划》。省司法厅厅长王永明就立法计划草案的编制过程、编制思路和项目安排进行了说明。
刘国中省长对立法计划的编制予以了充分肯定,认为立法计划考虑全面,结合了我省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并要求省司法厅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018年11月,我厅启动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征集工作,共收到省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立法项目建议71件。我厅对收到的立法项目建议进行了汇总,并根据各方意见,围绕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紧迫性等,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多次沟通协商,形成立法计划草案。同时,我厅征求了司法部意见,司法部认为我省立法计划草案具有地方特色,予以肯定。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程序规定,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决定后,严格执行省政府立法计划,及时跟踪了解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督促各部门按时保质保量提交送审稿。对送审的立法项目抓紧组织审核,对比较成熟的立法项目有序合理安排,抓紧制定,及时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供 稿 | 厅立法二处
编 辑 | 仝 仝
END● 省司法厅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示精神并安排部署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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